兩部門出臺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資金績效評價辦法

發(fā)表時間:2024-07-15 來源:農民日報 作者:孫宗亮 鮑捷訊
  為強化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資金管理,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(guī)范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,充分發(fā)揮農村環(huán)境整治資金效益,確保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作順利實施,財政部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制定了《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資金績效評價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并于近日印發(fā)。
  《辦法》表示,績效評價主要包括4個方面。一是資金管理和實施管理,包括地方承諾資金是否到位,資金是否按照計劃執(zhí)行,試點項目是否對當地產生新增隱性債務,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(guī)定要求,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規(guī)范,項目實施是否符合管理規(guī)定等。二是產出數量和質量。產出數量主要包括農村黑臭水體消除數量、相關污染源頭治理情況(如新增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數量、控源截污措施工程量)等;產出質量主要包括相關污染源頭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情況、項目驗收合格率等。三是項目效益。其中生態(tài)效益主要包括水體治理合格情況等,社會效益主要包括村民參與度等,可持續(xù)影響主要包括長效管護措施落實情況等。四是滿意度。包括服務對象滿意程度等。
《辦法》強調,績效評價結果量化為百分制綜合評分,并按照綜合評分確定等級,90分(含)~100分為優(yōu)、80分(含)~90分為良、60分(含)~80分為中、60分以下為差。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中央財政分配資金的重要依據。